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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個人,沒什麼不好。
照樣走進7-11聽自動門叮咚買東西、
照樣在Mcdonald's櫃台前叫大麥克吃爽爽、
一個人的世界有LV、GUCCI的加持,也一樣閃亮耀眼。

但是...挑著要一起回家,
看百事達片子配著吃的零食時的77,
會比平常更想讓人待久一點。
小麥裡的超值分享餐折半之後價錢也比單點便宜,
你的世界和我的世界加起來便成為一個更大的世界。

有些事,一個人就是少了那麼一點味道,
所以非要手牽著手前行,
因為,兩個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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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論過多久,我想我還是會不斷的遇見我喜歡的外表,但是那再也跟過去不同了。我談過只重視外表的戀愛,卻將自己搞的傷痕累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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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始用plurk之後,這裡的更新就遲緩了;當然我也不想說什麼「我還是會一直更新這裡喔!」之類的,

不過確實還是一直都掛念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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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起最近覺得你可愛得不得了的時候,大概就是上個星期六,我們一起躺在床上,我正在看書,而你靠在我胸口那時。在翻書時,書角不小心掃到你的耳朵,你幼聲得呫嚅著「弄到我的耳朵了啦」邊將頭往我的懷裡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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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aby

 

或許從小愛看書,又經歷的多了一些,染上些讀書人孤傲習氣。或者我天生就反骨,順應潮流這種事,我硬是不屑。

 

以前到現在,從也沒讓任何一個戀人叫過我baby,總覺得那聽起來多麼庸脂俗粉,而且要是他有很多個baby怎辦?可不想做其中一個。於是我總是在戀愛前,就急急忙忙的講兩個人的小名取好,在戀愛開始的時候分配下去。一個為愛而生的名字,多浪漫。

 

張小嫻在《把天空留給你》提過:「一個暱稱只能對一個人。無論我們為什麼分手,我永不讓別人叫我這個名字。它應該是專屬於人生某段時光的。永不重複,是一種道德。」

 這段話大得我心,實是如此,每個段感情都該有一個名字,就像一個時代,開始與結束,都該是令人值得記憶的。

 

直到我們相戀,某一天,你開始喊我baby

奇怪的是,這四個字,你喚起來,就是那麼自然,不庸俗、不必擔心,我會不是唯一的那一個。

我想是我給予你的小名,已不夠你呼喚我時承載你所要表達的,

不同於我的前男友,你發明了自己稱呼我的方式,

或許我生命中從未被喚起過的這聲baby,本來就該是你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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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自己一個人睡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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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人是這麼說過的,如果一個人說不出來他在想什麼,那他或許也真的沒在想什麼。有時候我會很喜悅,但卻難以言狀,談吐對我是一件困難又不容易的事。但有的時候,我還是想說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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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時候回憶過去是件開心的事,有時候反之,
但唯一共通的是,過去往往都是都是有著強烈的情感,才會成為「回憶」;
沒有人會去刻意記得雞毛蒜皮的小事情,
人類的腦容量實在太有限,不夠重要的,就往往留不下來。

所以我記得小兔子和飛鳥的故事、
我記得你的生日、
我記得我們第一次約會去爬山拜拜、
我記得我第一次弄給你吃的東西是什麼、
我記得第一次見面我們聊了好久、
我記得你很可愛的表情、

因為你重要,所以都記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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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一向自立自強,並且深信「靠山山倒,靠人人跑,靠自己最好」
一向都自己打點所有事情的我來說,
雖然之前就有耳聞,和處女座的人交往,
往往都會被對方照顧的無微不至,

但在和baby交往的初期,
反骨的我還是抱著三不;不相信、不依賴、不面對的態度,
自己過自己的生活。
但隨著交往的時間越久,這樣的情況越來越常出現


當我感冒時,躺在床上無助的休息時,聽到門鈴聲,
就知道是他下班之後匆匆忙忙的帶著粥和奇異果來了。
之後在吃完後,他會用棉被裹住我,緊緊抱著讓我保持溫暖。

 每次當我有重要的約會的時候,他絕對是使出他身為設計師的審美觀、
和經過髮廊設計師認證過的抓頭髮技術幫我好好打點,
讓我不論是怎麼樣的場合都不會丟臉,並且一定光彩熠熠。

在我有著壞心情的時候,不論在電話那頭的他正在做什麼,
他總是敏銳的察覺我的不愉快,並先把手上的事情暫時的擱置,
聽我說我的不快,並且有條裡的安慰我。


久而久之,越來越瞭解我、總是努力去理解我每一個想法的的他,
便越能在我需要的時候提供我所要的,
我就像有幸進入高級精品店
VIP室的小白兔,
總是驚訝著自己所受到的每一項對待都那麼的貼心、正中心坎,

 

原來,這就是無微不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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