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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始用plurk之後,這裡的更新就遲緩了;當然我也不想說什麼「我還是會一直更新這裡喔!」之類的,

不過確實還是一直都掛念著。

這段時間發生的事情很多,baby跟我還是很好,只是遠距分開的時間久了,

彼此都有點擔心對對方的感覺會不會淡了。

交往兩三年之後,分手往往不是因為大吵,對方做點不順心的事,就大吵大鬧分手劇情不再。

彼此的脾氣,喜歡什麼討厭什麼也都摸的透徹,

要大吵也不容易,尤其是我們兩個脾氣都這麼溫順的人。

這時候真正可怕的是,

 

如何維持兩個人間愛情的溫度?

愛情不是自然就會存在的東西,若是不特別花心思維持,遲早會漸漸消散,

就像氣球,我們看不到他的氣是什麼時候漏掉的,

當我們發現時,卻只剩下一個乾癟橡膠袋子;

愛情也是,在慢慢轉化成親情時,愛得部份若無法維持,而任其消失,

總有一天,會突然發現一起生活了這麼久的人,

卻一點都不愛他,那時候,已經太遲。

我不認為這是杞人憂天,

我不願意跟baby在一起只是因為習慣,而是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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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goodman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