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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時候我有很多娃娃。

小孩子總是會看些卡通什麼的,迪士尼小美人魚啊、美女與野獸啊、或是日本吉普力的作品,1990年前後,正是這兩家公司大鳴大放的黃金年代(是說現在disney每年傳統的2D卡通早就沒啦,被pixar卡通取代了),在那個時候,幾乎是每個小孩都必定看過的,整個熱潮相較於現在的dora可是毫不遜色。

 

雖然這些電影帶個當時的小孩許多夢想,但公司總是要賺錢的,沒有收入,哪有錢拍下一部,各種週邊商品必定是推陳出新的,其中我最常買的就是娃娃。

 

小腦袋瓜可精明的很,貼紙什麼的去看醫生的時候,醫生伯伯或護士阿姨就會給,如果把珍貴的買東西的機會放在這上面太可惜了,要買一定平常比較不容易買到又想要的,那就是高價的森林家族組合或者是大隻的玩偶了,前者要買到很棒的高價房子,一定會因為超出太多預算被打回票,那就買娃娃吧。在那個時候娃娃可還是高價精品,夾娃娃機也還不氾濫,有大隻的娃娃可是可以收到附近小朋友羨慕/嫉妒/景仰的眼神的,不可以說不神氣。

 

就這樣的,我的絨毛玩偶越來越多。但是說實在的,娃娃在小孩玩具裡,真的可以算是最無聊的一環,畢竟又不會發出聲音,又沒有閃光,對大部分的小孩是亂沒有吸引力的。

 

只是我本來也就是個沈靜的小毛孩,就算大人都在忙,放著不管也不會出什麼大亂子,兩三小時過去常常人也就待在同樣的位子,不怎麼好動,這樣同樣沉默的玩具剛好也就適合我;加上幼時住的算是散村形的鄉下,一戶人家、一戶人家的隔的遠,玩偶們也就順理成章的成了我的童年玩伴,它們倒同樣是好演員,服裝外型準備的好好(照電影裡頭做的當然像嘍),待我為其擺置好位子,披上一塊床單浴巾在自己身上,便可以變換照型的充當主角了,相當自得其樂。

 

還有另外的一些玩偶,不來自電影裡的角色,它們地位比其他的玩偶還高,是得以天天上床和主人親密的貼在一起的,相當早就脫離父母的懷抱,要求要自己睡的我,卻在這點意外的相當撒嬌,每晚總是要抱著自己的好床伴睡覺(所以現在才會沒有baby睡不著?),夜夜如此,是進了高中了,才慢慢的真正在無陪伴下自己睡了起來。

 

年歲漸長,東奔西跑的,小時曾鍾愛過的娃娃們,慢慢的一一就失落了,除了年紀已經不再適合,有些玩偶們也是真的舊了便扔或送人了,也常是家裏的空間不足的犧牲品,如今只有一二福大命大還略存,但也都不在手邊。只是有時候想起它們,還是會有些暖暖的惆悵,畢竟對這些童年的小玩伴,我可是曾經掏心掏肺的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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